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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2/16 15:09:49 访问次数:2188

1.制定《2023年全市老干部工作要点》;

2.做好乡镇(街道)、机关部门老干部党建考核相关工作;

3.评定命名6家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特色品牌”;

4.印发《关于深入组织全市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

5.继续做好迎接泰州市局对2019年评定的“五星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复审相关工作;

6.做好市委工作情况通报会相关准备工作;

7.协助做好“两会”服务保障工作;

8.做好市属企业离休干部住房(租金)补贴、生活补贴、交通费、增发补助等费用的发放;

9.向市政府报送《关于解决离休干部医药费自费问题的请示》《关于解决离休干部“两费”拖欠问题的请示》等四份请示;

10.填报2022年度老干部信息年报;

11.组织好春节前对原四套班子老领导及遗孀、住院离休干部走访慰问工作;

12.做好年前离休干部及遗孀困难帮扶及各项补助发放工作;

13.春节前后走访慰问全市离休干部;

14.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补助测算、发放准备工作;

15.组织市老干部书画爱好小组部分组员到社区开展“迎新春写春联”活动;

16.做好市老年大学2023年春学期报名和开学准备;

17.举办迎新春门球赛和泰州市门协年度工作会议;

18.召开团体负责人会议,了解掌握各团体活动计划,并部署2023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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